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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12
  • 时效性
    有效

勐拉镇广东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第3号(总11号)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金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6年11月14日起,对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的勐拉镇广东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平县勐拉镇广东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位于金平县勐拉镇广东小学校园内。该工程建筑面积1018.22㎡,框架结构,层数四层,层高均为3.6m,檐口高度14.85m。基础为人工挖孔灌注桩。

  (一)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平县勐拉乡广东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金发改社会〔2014〕28号)批复,同意立项建设金平县勐拉乡广东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018.22㎡。

  (二)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

  金平县教育局派专人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通过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9个合同的招标情况进行审计。金平县教育局委托红河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平业务部为本项目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方;以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抗震专审、设计、监理、桩基检测、实体检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工程勘察、项目工程造价咨询等8个合同。

  3.合同制执行情况。

  金平县教育局签订各类合同9份,涉及合同金额合计1 787 373.4元,其中:建安工程类合同1份,合同金额1 700 456元;服务类合同8份,合同总金额86 917.4元。合同执行基本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约定进行,内容表达基本清晰,合同管理较为规范。

  4.监理制执行情况。

  项目实行了第三方监理制,由云南世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项目施工监理工作,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基本履行了监理义务和责任。

  5.竣工验收情况。

  项目于2015年7月1日开工,2016年6月2日通过竣工验收,依据《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DBJ53T-23-2008)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计总投资169 071.72元;二是结余资金218 298.5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教育局对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对结余资金要求上缴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使用,待摊投资费用必须以合法票据作为财务收支依据。项目前期费用纳入基建账户待摊投资,杜绝出现施工方垫付前期费用。同时,应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费用。二是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依实结算,避免造成工程量价的多记;完善竣工资料,强化竣工图的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已进行了核减调整。对结余资金已缴财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