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2621-20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12
  • 时效性
    有效

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第7号(总11号)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及政府工作安排,金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聘请中介机构参与),于2017年2月15日起,对金平县营盘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决算和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平县营盘乡罗戈塘村委会坪子新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罗戈塘村委会坪子自然村民57户312人。新建安居房57套,建筑面积6840平方米;新建村内砼道路硬化2000m2,支砌农田水利沟渠2.625公里(其中:干河水沟452.3米、荒田水沟803.5米、茅山水沟358.1米、杨山水沟360米、陶家坝上沟326米、陶家坝下沟325.5米),管道敷设101.2米;新建卫生公厕2座共60平方米。

  项目于2015年10月10日开工,2015年12月15日竣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道路硬化工程款11 060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70 067元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责成盘乡人民政府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营盘乡人民政府对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对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财政统筹安排。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完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二是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建成资产,使扶贫搬迁项目更多惠及农村发展。三是在以后项目建设中,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要通过合理的方式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人进行施工,以便资金使用安全、施工质量、工程质量保修得到保证。四是建议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级国库,以便用活存量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营盘乡人民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已进行了核减调整。对结余资金已缴财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