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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12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勐桥乡龙脖河142老选厂重金属治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2017第8号(总11号)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及政府工作安排,金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4月17日起,对金平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的金平县勐桥乡龙脖河142老选厂重金属治理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收支进行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金平县勐桥乡龙脖河142老选厂重金属治理项目包括:一是钢筋混凝土拦渣坝73米; 二是毛石混凝土截洪坝25米,截洪沟335米;三是钢筋混凝土沉淀池1座,体积258.4立方米;四是挖运废弃矿渣30000立方米;五是绿化面积1150平方米,喷播草种和苗木种植。项目于2016年3月4日开工,2016年9月11日竣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 038 237.13元

  (二)结余资金62 18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金平县环境保护局对施工单位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款结算支付。对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财政统筹安排。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按建设程序管理要求完善施工过程中相关技术及质量管控资料。 二是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验收资料存档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建成资产。三是建议金平县环境保护局在以后工程项目建设中,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严格按批复方案组织实施,以利于工程投资、工程质量的控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金平县环境保护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已进行了核减调整。对结余资金已缴财政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