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 农药残留 ( 腐霉利、噻虫嗪、乙酰甲胺磷、毒死蜱、氧乐果、阿维菌素、啶虫脒、水胺硫磷等 );禁止使用药品及其化合物[氯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孔雀石绿];兽药残留[甲氧苄啶、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地西泮];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一般食品参数[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重金属[ (以Cd计)]等指标。
承检机构: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告合格样品7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样品信息(第33期)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1 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2023年9月22日.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