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1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 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兽药残留【地西泮、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一般食品参数【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₁);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甲硝唑、氯霉素、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重金属【镉(以Cd计)】等指标。
承检机构:云南商测质量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告合格样品8批次。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食用农产品样品信息(第17期)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附件金平县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第17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