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2期公告如下:
检测依据:受检测样品所检测项目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受检测样品所检测项目符合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的要求。
检测项目:甲胺磷、氧乐果、沙丁胺醇等
公告合格样品4批次;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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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食品抽检合格-20170925-食用农产品(第2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