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金平县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3〕03号)。现将转办问题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1件
受理编号:D53250020230614005。
举报内容:金平县金方超市负一层排风扇风机直接对着新建路人行道排风,排出的气体直吹过往行人,且排出的气体夹杂异味。
针对举报内容,2023年6月15日金平县委、县政府组织现场交办,决定由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牵头,县工商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对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金平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