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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356-99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7
  • 时效性
    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

税委会公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韩国生效情况,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协定税率,2022年协定税率见附件。 

   附件:2022年对韩国实施RCEP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