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于2024年1月召开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对《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
二、听证时间
2024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在第2号公告中确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包括: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
1.听证会设听证人(4人):
(1)主持人1人;
(2)听证方案提出人1人;
(3)成本调查人2人。
2.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9人):
(1)消费者8名;
(2)经营者(公办幼儿园代表)3名;
(3)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4)政府及相关部门5名;
(5)法律工作者1人;
3.其他人员(5人)
(1)旁听人2人;
(2)记录人2人;
(3)记者席1人。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消费者代表自愿报名产生,如自愿报名人数不足,委托相关部门推荐。
2.经营者(公办幼儿园代表)由县教育体育局推荐;
3.与定价听证项目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由县发改邀请;
4.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由部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代表由县发改局邀请;
5.旁听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6.记者1人由金平县融媒体中心委派;
四、听证会参加人的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18—65周岁,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热爱公共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能够客观、公正、如实反映群体意见,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三)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时间、地点
请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听证会的申请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股(行政中心7楼县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股)报名,逾期未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有关部门指派。
(联系人:苏玉芬 联系电话: 5226119,邮箱:451539260@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2.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3.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1
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
参加人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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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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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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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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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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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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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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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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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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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机关审查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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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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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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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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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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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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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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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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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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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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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章) |
听证机关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章) |
附件3
金平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方案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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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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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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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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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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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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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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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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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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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机关审查意见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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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第1号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