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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13635-65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1-08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听证规定,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月底在金平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6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推荐,法律工作者由县司法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地点:金平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县行政中心9楼);网上报名请登录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768751819@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下午5点30分。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1月1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七、联系人及电话:张有祥  15094180238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座机

 

人大代表 /否

 

政协委员/否

 

报名参会

主要理由

 

 

所在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草案)》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