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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利平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龙自祥(已故),土地编号:50008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权利性质:集体划拨,土地面积:169.65平方米,用途:住宅,座落:金河镇十里村大山街,办证时间:1996年8月30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利平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