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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新、赵翠春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李文新、赵翠春,不动产权证:云(2020)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384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用途:住宅,座落:金平县金河镇南正街26号7幢1层08号,面积:45.87平方米,办证时间:2020年5月7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文新、赵翠春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