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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854-04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9
  • 时效性
    有效

刘军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军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刘军,不动产权证:金国用(2004)第3001-01-09-65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码:002954737,权利性质:国有划拨,土地/房屋面积:15.22平方米/平方米,用途:住宅,坐落:金平县城文化路县委4幢职工住宅,办证时间:2004年6月29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军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