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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844-45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8
  • 时效性
    有效

钟相贵、王玲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钟相贵、王玲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钟相贵、王玲,不动产权证:房换共字第(2011)00000339号、房换共字第(2011)00000340号2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用途:住宅,坐落:金河镇文化路11号03懂202,土地面积:59.86平方米,办证时间:2011年11月24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钟相贵、王玲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