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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844-64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8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民政局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金平县民政局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金平县民政局,不动产权证:金国用(2011)第611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书编码:019477976,权利性质:国有划拨,土地面积:830.06平方米,用途:机关团体用地,坐落:金平烈士陵园内,办证时间:2011年8月16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