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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844-99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时效性
    有效

龚学德、叶学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龚学德、叶学兴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龚学德、叶学兴,不动产权证: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788号、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787号2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用途:住宅,坐落:金平县金河镇白沙坡路14号,土地面积:214.225平方米,办证时间:2008年9月17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学德、叶学兴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