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退出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支持IPv6
首页
长寿金平
新闻资讯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正文
索引号
20240913-113844-995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5
时效性
有效
龚学德、叶学兴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龚学德、叶学兴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龚学德、叶学兴,不动产权证: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788号、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787号2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用途:住宅,坐落:金平县金河镇白沙坡路14号,土地面积:214.225平方米,办证时间:2008年9月17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学德、叶学兴
2024年4月28日
【收藏】
【打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