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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852-32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1
  • 时效性
    有效

陆福民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陆福民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陆福民,不动产权证:金集用(2014)第23814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码:048762089,权利性质:批准拨用宅基地,土地/房屋面积,123.98平方米/平方米,用途:住宅,座落:勐拉镇勐拉村民委员会小铜厂新寨村民小组,办证时间:2014年11月15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福民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