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3852-51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01
  • 时效性
    有效

刁玉祥、谭清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刁玉祥、谭清健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刁玉祥、谭清健,不动产权证:房权证发证字第(2016)00000650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房屋面积,平方米/136.35平方米,用途:住宅,座落:者米乡茨通坝村650幢共2层,办证时间:2016年5月30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刁玉祥、谭清健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