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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857-00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30
  • 时效性
    有效

冉远明、白鲁农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冉远明、白鲁农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冉远明、白鲁农,不动产权证:发证共字第〔2014〕00000413号、发证共字第〔2014〕00000414号2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房屋面积:平方米/366.67平方米,用途:住宅,坐落:老勐镇老勐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冉远明、白鲁农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