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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859-70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2-11
  • 时效性
    有效

李泽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泽华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李泽华,不动产权证:金集用(2016)第665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码:049576199,土地/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宅基地,座落:金平县苦竹林双金桥西村,办证时间:2016年10月12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泽华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