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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909-68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6
  • 时效性
    有效

郑义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义和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郑义和,不动产权证:金国用(2011)第497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码:019477801,土地/房屋面积:24.18平方米/平方米,土地类型用途: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坐落:金平县城金福苑小区B8-3-301室,办证时间:2011年7月20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义和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