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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915-40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28
  • 时效性
    有效

尚保生、许荣花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尚保生、许荣花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尚保生、许荣花,房屋产权证:换证字第(2014)00000098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房屋面积:平方米/256.89 平方米,用途:住宅(含少部分非住宅),坐落:金河镇金穗路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尚保生、许荣花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