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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939-81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8-01
  • 时效性
    有效

杨万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万祥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杨万祥,土地使用证:金国用(2013)第212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码:026503151,土地面积:21.2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坐落:金河镇金沙碧玉园商住综合楼2幢2单元130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万祥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