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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3944-97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7-04
  • 时效性
    有效

杨福荣、许万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杨福荣、被继承人许玉福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分别为杨福荣、许玉福,房屋产权证分别为房权证换证字第(2006)00000002号、房发证共字第(2006)00000002号2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总层数4层,所在层2层,建筑面积:51.46平方米,用途:住宅,坐落:金河镇朝阳巷04幢40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福荣、许万德(继承人)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