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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李文明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李文明,房屋产权证号:N0.000889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建筑面积:104平方米,用途:住宅,坐落:新区北面(现环城北路6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培兵(继承人)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