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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06-63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15
  • 时效性
    有效

李来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来斗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李来斗,土地使用证为金集用(2015)第21657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证书编号:049486991,土地面积:184.47平方米,土地性质:批准拨用宅基地,用途:住宅,坐落:者米乡巴哈村民委员会上罗孟村民小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来斗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