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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00-13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13
  • 时效性
    有效

邵家惠、李绕兴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邵家惠、李绕兴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邵家惠、李绕兴,房屋所有权证为房权证换证字第(2014)00000099号、房换证共字第(2014)00000146号、房换证共字第(2014)00000147号3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建筑面积:130.284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1层,用途:住宅,坐落:金河镇河东小区01幢10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家惠、李绕兴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