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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加信、徐灵芝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沈加信、徐灵芝,房屋所有权证为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052号、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053号2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建筑面积:138.408平方米,总层数:7层,所在层:5层,用途:住宅,坐落:金河镇仙人洞路12号三幢3-50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加信、徐灵芝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