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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03-27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15
  • 时效性
    有效

熊任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熊任南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熊任南,房屋产权证为房发证共字第(2011)00001064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建筑面积:442.31平方米,用途:住宅,总层数:4层,所在层:1至4层。坐落:金河镇东过境路安置地60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任南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