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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03-45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15
  • 时效性
    有效

李娜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娜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李娜,不动产权证为云(2018)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123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建筑面积:166.85平方米,用途:住宅,所在层:5层。坐落:金河镇金世纪小区7幢一单元五层50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娜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