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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09-30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23
  • 时效性
    有效

李国荣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国荣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李国荣,土地使用证为金集用(2014)第9912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面积:180平方米,土地性质:批准拨用宅基地,用途:住宅,坐落:金河镇亚拉寨村民委员会太阳寨村民小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国荣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