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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11-25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4-03
  • 时效性
    有效

朱伟雄、潘世珍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朱伟雄、潘世珍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朱伟雄、潘世珍,房屋产权证为房权证发证字第(2008)00000008号;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013号;房发证共字第(2008)00000014号共3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建筑面积:98.64平方米,总层数:6层,所在层:3层,用途:住宅,坐落:金河镇文化路19号01幢30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伟雄、潘世珍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