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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31-10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18
  • 时效性
    有效

普友生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普友生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普友生,土地使用证为金集用(2015)第9778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面积:63.7平方米,土地性质:批准拨用宅基地,用途:住宅,坐落:金平县营盘乡水塘村民委员会清水村民小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普友生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