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王健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被继承人王超喜,不动产权证金国用(2003)53253001-01-09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面积:143.84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划拨,用途:住宅,坐落:金平县小河沟(城南加油站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健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