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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不动产权证金土变更正书字(1991)第001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面积:990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划拨,用途:住宅,坐落:金平县文化局(电影公司西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