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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35-81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03
  • 时效性
    有效

张嘎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嘎仅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张嘎仅,土地使用证为金国用(2011)第388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分摊面积:46.45平方米,坐落:金平县金福苑小区B4-2-201,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嘎仅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