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13-114034-58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1-03
  • 时效性
    有效

龙艳、王昆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龙艳、王昆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龙艳、王昆,房屋产权证为房权证发证字第(2004)00000006号、房权证发证共字第(2004)00000010号、房权证发证共字第(2004)00000011号3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建筑面积:55.6平方米,坐落:金河镇南正街朝阳巷1幢402号,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龙艳、王昆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