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913-114039-940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0
时效性
有效
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证金国用(2009)第16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金平中学南面;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土地面积:912.8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