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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913-114040-513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26
时效性
有效
白金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白金玉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白金玉,土地使用证为金国用(
2011
)第
120号1本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
土地分摊面积:
28.92平方米,
坐落:
金平县城客运站背后金粮小区内,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白金玉
202
2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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