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913-114101-963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时效性
有效
梁永忠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梁永忠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梁永忠,土地使用证为金国用(2002)字第3001-01-47-50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分摊面积:12.19平方米,坐落:金平县城文化坡烈士陵园下方金平一中第六幢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划拨,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永忠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