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913-114047-508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时效性
有效
李彬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李彬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被继承人父亲李大显,土地使用证为金国用(2002)字第3001-01-47-30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分摊面积:13.74平方米,坐落:金平县烈士陵园下方,土地性质:国有划拨,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彬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