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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048-10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4
  • 时效性
    有效

王有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有祥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王有祥,土地使用证为金集用(2014)第23803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面积:120.80平方米,坐落:勐拉镇勐拉村民委员会小铜厂新寨村民小组,土地性质:批准拨用,用途:宅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有祥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