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913-114048-107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4
时效性
有效
王有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有祥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王有祥,土地使用证为金集用(2014)第23803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土地面积:120.80平方米,坐落:勐拉镇勐拉村民委员会小铜厂新寨村民小组,土地性质:批准拨用,用途:宅基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有祥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