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913-114058-899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9
时效性
有效
舒保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舒保辉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舒保辉,共有权证书(小证)房发证共字第(2001)00000004号1本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河镇金河巷1幢1201号;总层数7层,所在层2层;住宅面积:90.18平方米;占30%。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舒保辉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