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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913-114100-945
发布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02
时效性
有效
曹文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曹文高
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
曹文高
,土地使用证为金国用(
2006
)第
8号1本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
土地分摊面积:
17.99平方米,
坐落:
金平县城前哨南路,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曹文高
202
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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