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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105-34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8-06
  • 时效性
    有效

高振华、代元玲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高振华、代元玲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高振华、代元玲,证书号为云(2021)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473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河镇金福苑小区8幢2单元602号;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面积:24.18平方米/127.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振华、代元玲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