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李绍荣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金平荣联经贸有限公司、证书号为金国用(2009)第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河镇广街路2号;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商业;面积:283.0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绍荣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