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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141-89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06
  • 时效性
    有效

刘琼仙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琼仙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刘子英(已故)、证书号为金国用(1996)第0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前哨北路11号;用途:住宅;面积:26.41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琼仙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