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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祥(受托人)因保管不善,将权利人为王正刚、证书号为金国用(2014)第6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者米乡者米街;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面积:323.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光祥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