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李家品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金发房权证(2014)字第000006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河镇金田商业文化城4幢负1层106号,用途:非住宅;面积:159.8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家品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