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王翔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金国用(2009)第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陈家巷51号;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面积:10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翔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