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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14144-45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1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翔因保管不善,将证书号为金国用(2009)第2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坐落:金平县陈家巷51号;权利性质:国有出让;用途:住宅;面积:10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翔

  2020年7月28日